近日,市科协发布《关于实施“科技馆之城”青年科技人员科普支持计划的通知》(链接:https://www.bast.net.cn/sy/tzgg/202606/t20260619_183053.html),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科普法和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科普工作、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市科协聚焦人才培养,立足三年工作基础,面向“科技馆之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且有科普经验的人员组织实施“科技馆之城”青年科技人员科普支持计划,激励引导科技工作者结合既有实践与科研成果,产出示范引领性科普成果,探索科研科普双向赋能的路径与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学协会,“科技馆之城”成员单位,基层组织(高校、院所、企事业科协),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人员。须为“科技馆之城”公共服务展教示范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或历届北京市科协青年托举人才工程入选且具备科普经验者;团队人员稳定,结构合理,须有一线年轻科技工作者或一线教学人员,鼓励成员具备跨学科多领域专业背景,内部管理机制完善。重点支持45岁(含)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及团队。个人及团队须依托所属法人单位完成申报。
二、支持内容、标准及要求
1.支持方向
支持科技工作者团队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实践,研发、升级改造基于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工程、前沿科技创新成果等的科普展览、展项、展品等科普资源以及配套活动。
2.支持标准
每个项目支持15万元,总计支持不超20个项目。
3.基础绩效要求
每个项目须产出原创科技资源科普化展品展项等不少于1项,组织开展配套活动不少于5场,组建1支不少于5人的常态化科普团队。
4.同一申报单位、同一申报人员申报项目数量不限。
三、项目实施
1.项目申报。申报人员通过青年科技人员科普支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北京市科协综合业务评审中心http://61.48.81.110:18080/#/login),项目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系统填报时间为6月23日—7月3日23:59,以手机号加验证码的形式登录。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书及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企业科协须提供批复或相关证明材料,区级“科技馆之城”成员单位需提供名单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系统提交后,无需寄送纸质版。
2.项目评审。市科协负责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3.项目支持。市科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支持项目并在市科协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要求签订合同,拨付资金,启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按照《北京市科协征集资助类科普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
4.检查验收。项目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工作,做好总结并接受市科协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市科协将追回支持资金,且三年内不准予申报市科协科普项目。
5.宣传表扬。市科协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出具结题证明,优先推荐参评市科协、市级及国家级相关评选表彰,并通过北京市科协融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择优推荐至全市主流媒体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1.已获得2026年度财政经费支持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所申报项目要严把意识形态关,确保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准确性,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所有支持项目成果,市科协和申报单位、团队、个人共享使用权和开发权,在重大科普时间节点,市科协可优先协调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4.获得支持的项目团队须在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成果中使用“科技馆之城”LOGO,强化品牌宣传,并加强与本系统、本单位融媒体平台、宣传部门合作,共同打造“科技馆之城”的文化标识。
5.除正常实施项目外,获得支持的项目团队需在2026年全国科普月期间开展相关活动。
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普及部胡老师 电话:8463499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李老师 电话:13581940671
附件:
主要事项如下:
1.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照通知要求登录市科协系统填报申报书,将申报书材料报二级单位审核,通过 “一网通办” 平台(https://e.ustb.edu.cn/v2/site/index)——【科研类印章使用申请】——【以高校科协为主体的项目申报】提交申请。请务必于2026 年 6 月 30 日 15:00 前完成提交。
2.请各二级单位对申报项目严把意识形态关,确保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准确性,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未获得2026年度财政经费支持,请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填写登记表电子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于2026 年 6 月 30日 15:00发送至邮箱liyuustb@ustb.edu.cn。
校内联系人:李玉
办公电话: 62333881转601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