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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国自然通告栏丨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9889.html),要点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INSF)签署的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双边研讨会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两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与申请代码。

先进材料与新型传感器。

申请代码1须选择B、E下设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具体领域描述请参见附件1。

(三)资助强度。

3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7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伊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INSF资助伊方1名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伊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签证、保险以及访伊期间的住宿和交通等相关费用。INSF将为最多2名中方人员(中方项目主持人及1名合作者)提供访伊期间的住宿费。

(六)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期为1周。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

(三)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时间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28日16:00。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


附件1:资助领域英文说明

附件2:双边研讨会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

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

校内联系人:马琳

联系方式:010-62332206,malin278@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