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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日历

【截止时间】国自然通告栏丨2025年度北京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和进展报告报送工作安排


一、结题工作安排

1.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新旧经费科目对应表见文后附表,如有项目科目超支的情况,请先调整预算(NSFC系统直接填写即可)

3. 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一栏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与学校财务信息服务平台导出的《科研项目经费收支决算表》(登录《财务信息服务平台》→【项目预算查询模块→【项目报表导出导出含水印、印章pdf文件)一并打印后找财务处会计科文诗琴老师审核签字并盖章(办公楼115房间13号窗口),之后送办公楼229房间马琳老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再由项目负责人汇总后提交

注意:资金决算表中“累计支出数”截止到20251231日,学校财务信息服务平台导出的《科研项目经费收支决算表》同上。

4.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下载并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与撰写提纲”,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科研院和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版本号与网上提交版本一致,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最后,将纸质版报告交至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处。

5.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6.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及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必须提供项目成果科普性介绍或展示网站。

7.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8. 时间安排

202612日至19,完成经费决算审核,将财务处签字盖章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以及学校财务信息服务平台导出的《科研项目经费收支决算表》送办公楼229房间马琳老师处;

2026116日前,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结题报告;

2026123日前,科研院完成网上审核工作,报告提交基金委审核;

202631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纸质版提交给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202636日前,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结题报告提交科研院。

温馨提示:科研院和基金委在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时,对不符合填写要求之处,会反馈修改意见,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系统反馈信息。

二、进展报告工作安排

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管理部门网上审核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及时间段安排如下:

1. 202617日前: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中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检查项目执行及任务完成情况;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

2. 2026114日前:科研院通过系统平台将进展报告提交至基金委审核。

3. 科研院和基金委将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填写要求之处,会反馈修改意见,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系统反馈信息。

相关联系人:

结题和进展报告撰写咨询:马琳、耿晓光

联系电话:62332206;邮箱:malin278@ustb.edu.cn

决算填报咨询:文诗琴

联系电话:62332242

系统技术支持:基金委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62317474

附表:新旧经费科目对应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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