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上及青年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

1.问:“当年已经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是指哪一年?

答:主要是指2024年8月份即将发布评审结果的项目。

2.问:今年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几天公布结果获得资助了,能否申请2025年度的面上、青年项目?

答:建议不要申请,当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2025年度面上、青年项目将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3.问:2023年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本次还可以申请面上、青年项目吗?

答:在符合市基金面上项目申请条件且研究内容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内容有明显区别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面上项目,但不可申请青年项目。

二、关于与市基金项目限项

4.问:2024年12月结题的市基金项目负责人,这次还可以申报面上、青年项目吗?

答:与在研项目的类型有关,如在研项目属于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含课题申请人)、面上项目(含面上专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则不可申请,项目执行期结束后方可申请面上项目。

5.问:2023年获市基金-各区县或小米联合基金资助,今年还能申报面上项目吗?

答:可以申请面上项目,但研究内容应有明显区别。

6.问:2024年申请了市基金-各区县或小米联合基金,今年还能申报面上项目吗?

答:可以申报面上项目,但是将不会同时获得2024年度市基金-各区县联合基金、小米联合基金和2025年度面上项目的资助。

7.问:参与人也有限项要求吗?

答:有要求,科技人员(含学生)参加的市基金项目和负责的在研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8.问:如果参与人自己负责的市基金项目在2024年底结题,参与人的限项是否要算上这个项目?

答:与在研项目的类型有关,如在研项目属于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含课题申请人)、面上项目(含面上专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则计数,否则不计数。

9.问:对于“申请人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不中,暂停申请面上项目一年”的规定,在初步审查阶段未通过也算一次申请吗?

答:初步审查不通过,也算一次申请。

三、关于博士后

10.问:博士后是否可以申报面上、青年项目?是否需要承诺书?

答:博士后可以申报面上、青年项目,不需要上传承诺书。

四、关于合作单位

11.问:外单位的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必须列为合作单位吗?

答:是的,申请时应与合作单位充分沟通,注意填写的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项目获资助后需要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2.问:合作单位可以不是依托单位吗?可以是外省的单位吗?

答:申请项目时填写的合作单位可以不是市基金依托单位,可以是其他省市的单位,合作单位若为国外单位,项目参与人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

13.问:给合作单位拨款有数额上限吗?

答:给合作单位拨款数额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建议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市基金严禁挪用套取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