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发布《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6593.html),要点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在2027年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对于合作交流类项目,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对于双边研讨会类项目,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8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双边研讨会项目(包括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共4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资助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资助日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签证保险等相关费用。JSPS资助日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研究期限。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JSPS提交申请。日方申请指南详见JSPS官方网站。
(三)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时间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9月3日16时(北京时间)。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附件3: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校内联系人:马琳
联系方式:010-62332206,malin278@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