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近日,基金委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5548.html),要点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本领域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5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一)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二)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基金项目资助成果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限项规定及申请资格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5.“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7.“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主要支持新颖、独創、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新技术、新知识开展科普,鼓励在科普中应用新技术,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应用创造良好环境。所科普的内容应为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基金项目资助成果。同时,鼓励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申请。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时间
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校内联系人:郝西钊
联系方式:010-62332207,haoxizhao@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