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通告栏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4490.htm),要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5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三、依托单位

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访问系统并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以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尚未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应当在系统中先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系统即日起开放。

四、申请人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五、申请时间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

校内联系人:郝西钊

联系方式:010-62332207,haoxizhao@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