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2884.html),要点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TÜBİTAK)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6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2026年双方将在以下两个领域支持跨学科研究。
1.药物递送与靶向治疗(Drug Delivery and Targeted Therapy)。申请代码1须选择C10、H28、H34、H35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绿色与可持续食品生产技术(Green and Sustainable Food Production Technolog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C20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8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80-100万元/项(直接费用),土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75万里拉/项。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交流互访,国际旅费、食宿和紧急医疗保险等费用应由派出方承担。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土方合作者应符合TÜBİTAK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TÜBİTAK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中方境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五)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三)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时间
官方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7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校内联系人:马琳
联系方式:010-62332206,malin278@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