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合作研究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9888.html),要点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ASRT)签署的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6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与申请代码。
1.清洁能源(申请代码1请选择B09、E04、E06、E07下属申请代码)。
2.农业信息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6、C13、C15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6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4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ASRT向埃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埃方合作者应符合ASR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ASRT提交申请。
(三)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六)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时间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11日16:00。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
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
校内联系人:马琳
联系方式:010-62332206,malin278@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