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通告栏丨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发布《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4634.htm),要点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TÜBİTAK)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5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2025年双方将在以下三个领域支持跨学科研究。

1. 肿瘤免疫治疗及临床转化(Cancer Immunotherapy and Clinical Translation Research),肿瘤大数据与人工智能(Big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or Oncology)。申请代码1须选择H18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 磁共振成像和超声医学(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MRI) and Ultrasonic Medicine),医学影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Big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or Medical Images)。申请代码1须选择H27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 绿色和可持续农业(Green and Sustainable Agriculture),包括农作物绿色丰产提质增效的栽培机制及种植制度(例如抗逆作物的绿色丰产栽培制度),主要农业动植物的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培育,农业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抗病害植物及绿色生物农药,新型肥料创制与智慧精准施用系统,农业信息学及智慧精准农业,食品检测及溯源、农业及食品加工废弃物的生物质绿色转化。申请代码1须选择C13,C14,C15,C17,C18,C19,C20及C22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8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80-100万元/项(直接费用),土方资助强度为300万里拉/项。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交流互访,国际旅费、食宿和紧急医疗保险等费用应由派出方承担。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申请时间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5月30日16时。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


附件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英文申请书模板

附件3:合作协议模板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

校内联系人:郝西钊

联系方式:010-62332207,haoxizhao@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