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通告栏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5年度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5年度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地球科学部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5年度项目指南》,要点如下:


共享航次计划旨在通过资助海洋科学考察船和潜水器,确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能够顺利进行海洋和极地科学考察。该计划提供稳定可靠的调查设施保障,促进海洋科学数据共享,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合理利用考察设施资源,提升我国海洋科学的基础研究能力,支持海洋强国战略和全球区域海洋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一、科学考察需求征集情况

地球科学部于2024年8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发布了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需求的征集通知。共收到普惠型航次搭载需求申请534项,来自77家依托单位,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基金项目类型;收到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科学考察需求12项。

二、共享航次计划2025年度资助计划

经专家审核、论证,本着科学、合理、经济和公平的原则,确定530项可以搭载以下10个普惠型航次(其中本年度已申请待批和下一年度拟申请的须获资助后方可搭载);发布9个重大科学考察航次指南,拟资助不超过4个。

拟组织渤黄海航次、东海航次、长江口航次、台湾海峡航次、南海东北部-吕宋海峡航次、南海中部海盆航次、珠江口-南海西部航次、西太平洋航次、东印度洋航次、北部湾航次等10个普惠型航次。10个航次的详细要求,包括航次的科学目标、调查区域、调查时间和调查(研究)内容等见附件1,每个航次包含的搭载需求项目见附件2。

9个独立的重大科学考察航次的详细要求,包括科学目标、调查区域、调查时间以及调查和研究内容等见附件3。

根据共享航次计划发展规划,拟设立“共享航次计划南海数据产品研制”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限项要求

共享航次计划项目不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同一单位同年份申请多个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时,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同一人;科学考察项目首席科学家同年度只能参与1项同类项目申请(指南注明的除外)。上年度已获科学考察项目资助及获资助后尚未按计划执行出海科学考察航次的首席科学家,本年度不得作为首席科学家参与申请该类项目。重大科学考察项目首席科学家同时只能参与1项重大科学考察项目,须上一项参与的重大科学考察项目结题验收考核优秀或完成结题验收3年后,方可再次参与该类项目的需求建议、项目申请和搭载申请。

四、申请时间

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16时。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5年度项目指南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校内联系人:耿晓光

联系方式:010-62332207,gengxg@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