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通告栏丨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发布《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5469.htm),要点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资助中外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研究区域应关注非洲和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生态系统(Ecosystem)、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资源效率(Resource Efficiency)。

项目申请需围绕上述资助领域,针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期战略目标确定的三大全球性挑战(气候变化、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环境污染)开展深入研究,旨在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提供科学决策支撑,协同提升环境风险早期预警能力与系统性解决方案。

申请代码1须选择C03、D01、D05、G0412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4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二)申请人应与UNEP有关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将UNEP工作人员填写为外方合作者。外方参与人可包括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研究项目经历的科研人员。鼓励申请人与来自发达国家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合作。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时间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8日下午16时。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


附件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英文申请书模板

附件3:合作协议模板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

校内联系人:郝西钊

联系方式:010-62332207,haoxizhao@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