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0064.html),要点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旨在吸引和支持外籍优秀学术带头人在中国境内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国际科研合作,培养和造就在世界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团队。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数理科学(A)、化学科学(B)、生命科学(C)、地球科学(D)、工程与材料科学(E)、信息科学(F)、管理科学(G)、医学科学(H)、交叉科学(T)。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填写申请书时,请准确填写“关键词”;
3.交叉科学领域的申请人,请首先选择受理代码T01-T05,然后根据研究内容从A-H中选择不少于2个科学领域的申请代码填写申请书。申请代码详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三)资助强度
资助直接费用600万元/项,间接费用12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直接费用480万元/项,间接费用120万元/项)。
二、项目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人作为合作创新研究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外国国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具有国际公认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能够领衔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在华开展创新性研究;
(3)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4)与依托单位签署申报协议(若申请人在申请阶段有国外全职工作单位,应当请国外单位知悉)。
2.项目参与者作为合作创新研究团队的研究骨干,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国籍不限。
3.每个项目的研究骨干不超过4人,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4.项目申请人及参与者在中国工作期间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限项申请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2.正在承担和资助期满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含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3.正在承担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4.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5.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范围。
三、申请时间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提示:该项目为集中期申报项目。
附件1:Agreement-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协议
附件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指南
提示:该项目为集中期申报项目
校内联系人:马琳
联系方式:010-62332206,malin278@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