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常见问题

一、投标平台及账号管理

1.平台账号申请:科研人员在代表学校首次注册成功相关平台账号、因申请需要购买电子钥匙并完成项目申请后,应及时将账号、密码及电子钥匙交至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科转院”)办公楼226留存。如修改密码务必在科转院备案。

2.投标平台账号密码:登陆一网通办e.ustb.edu.cn--科研项目管理与服务--科研项目投标审核,提交申请说明平台名称及申请缘由,可以收到账号密码反馈。

3.Ukey借用:登陆一网通办e.ustb.edu.cn--科研项目管理与服务--科研项目投标审核,提交借用申请(包括借用缘由、借用人、借用人工号、联系方式、借用时间、归还时间),通过后可到科转院226领取。

二、投标资料总结

1.学校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5年北洋西学学堂创办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1952年,学校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名为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等学府。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并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以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详见学校主页——学校概况——学校简介:

https://www.ustb.edu.cn/xxgk/xxjj/index.htm

2.学校信息

单位类型: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33823万元;

宗旨和业务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工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营业执照号:121000004000022245 ;

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3年06月20日至2028年06月19日;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账号:0200006209014432650;

银行行号:102100000626

财务联系电话:010-62332405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发票二维码):

图片1.png

3. 财务状况——最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北京科技大学年度部门决算。我校只有决算报表,没有审计报告。报表下载网址:

http://xxgk.ustb.edu.cn/xinxigongkaimulu/caiwuzichan/juesuanbiao/图片2.png

(2)资产负债表可到登陆一网通办e.ustb.edu.cn--科研项目管理与服务--科研项目投标审核提交申请前,自行下载。

4.缴纳税收证明

税收证明可到办公楼226领取。在“科研项目投标审核”模块提交申请。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资信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前往人事处社保中心217开具;

6.资信证明(财务处)

资信证明前往财务处结算中心找向老师办理。

7.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则上投标书盖章时,统一到校办领取。

8.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声明(自拟)

9. 信用中国打印信用记录一般可以只打印前三到四页,可以与甲方核实。

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10.资质证书

科转院不掌握资质证书。据悉,新材料国重有检验检测机构开具的资质认定证书。

三、投标报价、投标书审查常见问题

1.管理费及税费

简述:投标书中的管理费计算总经费的5.5%。文科不收管理费。

税费按照报价金额的3.2621%计算。

管理费与税费可以归到间接经费或其他经费中,如果报价是以任务形式报价(比如:试验1,XX元;试验2,XX元;试验3,XX元……)可以不体现管理费和税费。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指定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3.需注意,被授权委托人需为我校老师

四、审批盖章流程

1. 登陆一网通办e.ustb.edu.cn--科研项目管理与服务--科研项目投标审核,提交申请,注意把所有要盖章的材料上传系统,审批通过后,持审批表到办公楼226办理盖章事宜。

五、关于投标保证金

(一)原则上应该先审批投标书,投标书盖章后可以复印授权委托书提供给财务处审批。

(二)因特殊原因,比如甲方单位需要先收到投标保证金再寄送投标书或给予投标资格的,需要给财务处提供以下材料:

1. 授权委托书(法人章、公章已盖章版)或科研项目投标审批表(一网通办科转院同意获批版)

2.投标证明文件、应答文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科转院所有。

联系人:赵萱;联系方式:010-62332684;邮箱:xiangmubu@us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