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项目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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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南发布:关注我校科研院官方网站和科管微信群查看相应通知。

2. 项目申报:确认符合报名条件,联系业务老师开通项目对应的系统账号,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相应系统网站见下方。

3. 形式审查:提交申报材料后,社科办业务老师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关注系统平台查看项目申请状态。

4. 校内评审:限额申报的项目,社科办组织校内评审,通过即可提报出校

5. 确定立项:及时关注系统平台或科研管理部门的通知,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填报任务书、签订任务合同书,下达立项批复文件、经费批复文件及任务书,拨款。

6. 过程管理:

6.1、开题阶段

6.1.1开题形式:根据项目来源方的具体要求,在对应系统提交开题申请,开题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6.1.2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项目启动的重要文件,它旨在明确研究思路、方法及计划。开题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研究背景与意义:阐述项目研究的背景、重要性及预期贡献。

研究目标与内容: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具体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介绍项目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施步骤。

研究计划与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任务、时间节点及预期成果。

预期困难与解决方案:分析可能遇到的困难及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6.1.3系统提交:完成开题报告后,需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或指定平台进行系统提交,以便项目来源方及管理部门进行审查与备案。


6.2、中期阶段

6.2.1.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是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考察项目已完成研究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及经费执行情况。

6.2.2提交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应全面反映项目自开题以来的工作进展,包括已完成的研究任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研究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6.2.3评估与调整:项目来源方或管理部门将对中期报告进行审查与评估,提出针对性的调整建议。项目团队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研究计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6.3、结项管理阶段

6.3.1结项鉴定申请:项目完成后,需向项目来源方提交结项鉴定申请,并附上完整的结项材料。

6.3.2专家鉴定:项目来源方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鉴定,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成果质量。

6.3.3材料审核与提交:根据专家鉴定意见,项目团队需对结项材料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并提交至校外专家进行意见反馈。

6.3.4修改跟踪:针对校外专家的反馈意见,项目团队需认真修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项目成果达到要求。


校内联系人:林映春      联系电话:010-62332207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