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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5年度青年教师未来探索项目的通知


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未来探索项目申请工作即日启动,按照“自主申请、校院审核、择优遴选”的工作模式,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踊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青年教师未来探索项目作为新入校教师的科研启动基金,支持新入校教师尽快初步确立自己的科研方向。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入校教师进行申报,在遴选后择优给予资助(原则上资助率不超过90%)。

(一)项目类型

申请时原则上应选择以下三种类型:

1.基础研究类

旨在支持新教师进行理工科、人文社科基础研究工作。鼓励其针对国家重大需求等开展基础研究,结题优秀的可在申请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引导项目时给予优先资助。

2.转化研究类

旨在支持新教师开展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或商业价值的研究。鼓励其研究探索将已有成果投入市场应用与项目孵化,结题优秀的可在申请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时给予优先资助。

3.先进技术类

旨在支持新教师开展国防领域相关研究,提升国防科研实力。鼓励其将研究成果积极投入国防科研应用,结题优秀的可在申请先进技术引导项目时给予优先资助。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求如下:

(1)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符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

(2)围绕行业发展和重要工程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卡脖子问题,开展具有相当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研究。

(3)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竞争性选题及企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

(三)资助强度与期限

资助强度理工科10万元/人、人文社科4万元/人,项目执行期2年。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申请者当年1月1日理工科类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未满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教学岗、科研岗、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四类岗位人员(不含博士后);

3.进校时为副高级职称以下(不含副高级)的人员,且未获得过引进人才经费资助;

4.入职时间在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入职教师;或入职时间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符合申请条件但未申请或未获批该类项目的教师。

具体名单于科研秘书处查询。特殊情况请二级单位随时与科研院纵向办联系。

三、申请说明

(一)基本原则

1.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2.基本科研业务费只受理非涉密项目。

3.基本科研业务费均以项目的形式给予资助,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及的各类支撑材料(包括论文、专利、奖励等)须附相关证明。

4.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5.项目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经费预算和经费说明,严格遵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具体文件详见附件1,科目均无比例要求。在项目执行期间,除设备费调增外,其他费用放开预算管理,不再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流程。其中,设备费一栏最多可列支一台计算设备(如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等),原则上不可以列支通用办公设备。

6.项目成员中不得添加校外人员。

7.申请人如需延期申请项目,需要向科研秘书反馈,经科研院纵向办审核通过方可延期,且仅可延期一次。

(二)限项原则

1.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采取限项申请的原则,项目负责人牵头承担的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一般不超过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在上述限项范围内的,不能申请新项目。

2.新入校教师仅可获得一次青年教师未来探索项目资助。对于入职当年未申请或未入选的人员,保留两年申请资格。

(三)执行原则

1.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均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并注明资助项目编号,科研论文发表时标注的受资助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不得超过1项。

2.学校将对各类资助项目的经费执行进度情况进行考核,原则上经费执行进度应与项目的执行进度相匹配。对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用途或者执行过于缓慢的项目,将采取缓拨或停拨等措施予以处理。

3.项目申请人在立项后以出国(境)为由提出的延期申请不予批准。

4.本批次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5.项目编号将于项目正式立项后确定,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查看获取。

四、申请流程

本次项目申请采用网络申请的方式,具体步骤和要求请查看附件2。

申请材料提交步骤和要求如下:

1.2025年2月17日前,申请人撰写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申请书电子版。

2.2025年2月22日前,二级单位在科研系统中审核申请人资格、申请信息及经费测算依据(如通用办公设备)等内容,期间可退回申请人修改。

3.2025年2月28日前,科研院在科研系统中审核,未通过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申请人需不晚于2月28日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

4.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对项目进行立项,立项项目需提交纸质盖章版申请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济 (科研院纵向办)

电话:62332207-601

地点:办公楼229

邮箱:tianji@ustb.edu.cn


附件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

附件2.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网络申请流程

附件3.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青年教师未来探索项目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月25日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

校内联系人:田济 (科研院纵向办)

办公电话:010-62332207-601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