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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奖励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用于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市科学技术奖包括以下奖项:

(一)突出贡献中关村奖;

(二)杰出青年中关村奖;

(三)国际合作中关村奖;

(四)自然科学奖;

(五)技术发明奖;

(六)科学技术进步奖。

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旨在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个人。

杰出青年中关村奖旨在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不超过40周岁的个人。

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旨在奖励同本市个人和组织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合作,提升本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外国人。

自然科学奖旨在奖励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技术发明奖旨在奖励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研究开发中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科学技术进步奖旨在奖励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技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特别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以授予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