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煤炭学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煤炭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www.chinacs.org.cn/a3932.html),原文如下: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及单位会员,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激励行业青年人才在建设科技强国的征程中奋发有为。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煤炭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青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二)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三)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注重推选在西部边远地区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5年(含)以上的;
(五)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龄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六)候选人须为中国煤炭学会个人会员,且所在单位须为中国煤炭学会单位会员。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一)单位提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可推荐2名;
2.学会各分支机构可推荐2名;
3.学会单位会员推荐1名、理事单位及以上可推荐2名。
(二)专家提名
1.1人提名:学会特邀常务理事—煤炭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候选人1名;
2.联合提名: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学会常务理事或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省级煤炭学会秘书长及以上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需获得2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3.以上每位专家仅能推荐1人,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奖项回避原则,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人员不具备推荐人资格;
2.曾获煤炭青年科技奖、孙越崎青年科技奖者不再接受申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未结题者不接受申报(第八届至第十届,含第八届);
3.因条件所限,本奖项不接受医学专业对象申报。
四、支持措施与其他事项
(一)该奖项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批准开展的奖项(证书编号:0017),可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
(二)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择优推荐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国青年科技奖、光华工程科技奖(青年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杰出工程师奖等;
(三)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团体会员和理事单位要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四)学会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专业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五、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一)推荐以单位和专家联合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三)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审核盖章(签名章)后报送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无盖章不具有评审资格;
(四)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煤炭学会将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结果将通过中国煤炭学会信息平台公布;
(五)正式申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纸质材料:
煤炭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含个人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单位/专家意见(附件2/3);
电子版材料:
1.推荐表Word、PDF文件(签字、人事盖章)(附件1);
2.煤炭青年科技奖推荐单位/专家意见(附件2/3);
3.人员信息表EXCEL(附件4);
4.证明材料PDF文件(需有目录且整理为一个文件);
5.个人免冠照片和工作、宣传照电子版(用于宣传,不小于1M,JPG格式);
6.申报人简介、简要事迹及取得的贡献。
纸质材料需骑马订装订成册,务必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相关推荐信息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煤炭学会网站(www.chinacs.org.cn)“资料下载”查询下载。
六、联系方式
张 景 010-84262778、15901221858
朱孔平 010-84262778、13522780882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23号院安源大厦701
电子邮箱:mtxh@chinacs.org.cn
主要事项:
1.推荐渠道:单位提名或专家提名均可。
2.各二级单位限推荐2名(学校限推荐名额:2名)。
3.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推荐人选。
4.请各二级单位于8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yuustb@ustb.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联系人:李玉
办公电话: 62333881转601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