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科协发布《关于推荐参加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近日,海淀区科协发布《关于推荐参加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a8MIyV6Ec2Y3rgldTEdzg?click_id="1833567110),原文如下:


海淀区各科普基地、基层科协、学协会,及其他有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科发〔2026〕11号),决定开展202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我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海淀区域内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同时推选集体和该集体中的个人。除有新的突出贡献外,一般不再推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个人(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两优一先等),以及曾获得本项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一般不再评选曾获得本领域高层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一般不评选中央一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集体和个人。一般不评选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处级或相当于处级以上单位、街镇党委或者办事处(政府)。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视情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集体和1名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集体凝聚力强,作风严谨务实,管理规范有序,在行业内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堪称行业标杆。

2.工作业绩显著。紧密围绕国家和首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各类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积极参与北京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市级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

3.勇于改革创新。在科普工作中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在科技传播、科普宣传、科技教育、科普创作、科普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加速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为营造首都良好的创新氛围发挥重要作用,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管理科学高效。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正确政绩观,加强干部队伍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建设,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密切联系群众,行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形象和信誉良好。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5.模范守法依规。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致力于科普事业繁荣发展。202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行风领域无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作风廉洁,具有良好的声誉,是行业领域的表率。

2.实绩突出。深耕科普一线,履职尽责、实绩鲜明,高质量完成科普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在科普策划组织、内容创作、科普服务、基层宣讲等方面表现优异。聚焦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精准开展科普传播与服务,事迹典型、群众认可,为推动首都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作出重要贡献,社会反响良好。

3.敢于担当。热爱科普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面对科普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急难险重任务,能够冲锋在前、迎难而上。长期扎根科普一线,甘于奉献,在科技传播、科普宣传、科技教育、科普创作、科普服务等岗位上恪尽职守,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4.善于创新。具备“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在科普理念、内容创作、传播手段、活动形式等方面勇于探索突破。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平台开展科普工作,在推动科普与科技、文化、教育等融合发展中取得创新性成果,有效提升科普工作的吸引力、覆盖面和影响力。

5.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科普工作导向,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伪科学和反科学行为,在业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声誉和形象。

6.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谐洁自律各项规定。在科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源调配等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7.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从事科普工作3年(含3年)以上。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市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或《北京市市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2.相关征求意见表(根据推荐对象类别分别填写);

3.本单位推荐工作报告(含推荐、审查、征求意见、公示、报审等情况),并附公示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科协(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电子版材料采用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hdkxqsn@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2.推荐工作须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报送至海淀区科协。

3.严肃工作纪律,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瑞丽

联系电话:88843027,13301352639

联系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113室

电子邮箱:hdkxqsn@163.com

  1. 北京市市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2. 北京市市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

  3. 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4. 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5. 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6. 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7. 北京市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

  8. 北京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汇总表


主要事项如下:

请有意申报老师或二级单位于8月6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liyuustb@ustb.edu.cn,逾期不予受理,后续材料报送事项,另行通知。

校内联系人:李玉  

办公电话: 62333881转601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